永福盛殡仪
全福盛殡仪服务公司
主页 公司简介 服务范围 殡仪套餐 棺木 寿衣 被枕 祭品 法事 扎作 讣闻 殡仪咨询 联络我们【繁體】
遗嘱处理
如何处理遗产及财务事宜?
处理亲人遗产时,可谓千头万绪,无从入手,下列一些数据,
希望可以帮助你明白处理财务及遗产的程序。
请注意:以下资料只作参考之用,一切以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A) 须申请遗产承办书
当亲人离世后,他/她的遗产(包括银行户口内的存款、股票、物业等)
是必须有人代为处理的。
有关人士应向遗产承办处申请一份名为遗产承办书的法庭文件,
分别包括遗嘱认证、有遗嘱遗产管理书及遗产管理书几类。
该份文件将授权他们领取所有财产,清还债项及分发遗产予有权获配遗产的人士,
而持有死者名下财产的机构,亦会根据证明书内指定的人士支付或转让死者名下的财产。
1. 申请遗产承办书的资格及情况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也可以申请遗产承办书,需按以下不同情况而定:
若死者已立下遗嘱,而遗产总额不超额15万元
Ø
遗嘱认证:申请人为死者遗嘱内所指定的遗嘱执行人若死者没有立下遗嘱或并无任何有效遗嘱,而遗产不超过15万元
若死者于1971年10月7日以后死亡,下列人士有权按以下优先次序申请遗产管理书:
死亡证据(如死亡证)或不愿承办遗产的证明(如放弃遗产管理证明书),
其它人士才可获得申请遗产管理书之权力。
2. 怎样申请遗产承办书
Ø
死者的死亡证
或一式两份的豁免遗产税证明书(如遗产总额不多于700万)及一份遗产简易呈报表
与申请人及死者并无血缘、姻亲、或收养关系,但熟识申请人及死者超过4年的人士
签立(适合有立下遗嘱的个案)
证明书或出生证明书(视乎有关情况而定),以证明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则必须由
一名与申请人及死者并无血缘、姻亲或收养关系,但与申请人及死者认识超过4年
的人士,以签立誓章方式证明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
(B) 简易方式处理遗产
Ø
如遗产总值不超过15万元并且全属金钱(例如银行存款),你可要求遗产管理官在无
承办书的情况下,以简易方式管理该笔遗产
获遗产的受益权:
1. 在生配偶
2. 死者的子女(如超过一名,则平均分配)
3. 死者的父母平分
4. 死者的兄弟姊妹(如超过一个,则平均分配)
遗产管理官以简易方式管理遗产
1. 死者的死亡证
2. 申请人与死者的结婚证明书(如适用)
3. 死者子女的出生证明书(如适用)
4. 死者的出生证明书(如适用)
5. 所有有关死者遗产的文件(例如银行存折)
(C) 申请索偿殓葬费
Ø
若你曾支付死者的殓葬费,而死者的遗产总值不超过15万元并且全属金钱(例如银行存款),你可要求遗产管理官以简易方式管理该笔遗产,继而证明
申请从中偿还你已支付的殓葬费
1. 死者的死亡证
2. 所有关死者遗产的文件(例如银行存褶)
3. 支付殓葬费单据(单据上必须列明死者的姓名及你作为付款人的姓名)
4. 经遗产官以简易方式管理的遗产,如有任何余额,逾五年无人申领,
将拨归政府的一般收入
(D) 其它注意事项
Ø 若遗产总值超过15万元,或总值虽不超过15万元但属于复杂的申请,
则应亲自或聘请律师提交申请处理遗产事宜
Ø 如选择亲自提交申请,应根据非争论性遗嘱检定条例以,及用特定表格
来拟定申请书,特定表格可向高等法院遗产承办柜位索取
Ø 若要聘用律师,可向政务处或香港律师公会索阅一份律师行名单
Ø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如果能在亲人还未离世前,能处理及安排自己
的财务事情,就能省却很多时间及繁复的申请程序
Ø 然而,草拟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并不容易,使用文字及程序亦
需要专业意见,因此,联络相熟的律师去预备遗嘱就更为上策
若希望得到更进一步的数据或查询,可到:
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低层三楼
电话:2840 1683 (24小时热线)
传真:2524 7737
殡仪顾问:布兴祥Johnny 电邮地址:hc6898@netvigator.com
联络电话:9333 6898 传真电话:2459 6423
公司地址:新界屯门青山公路93地段41~49号地下
Copyright © 2007-2011 | Sky Honest Development Limited. 版权所有